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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各项学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4 11:04:36

各学院:

    现将期末各项学生工作安排如下,望认真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寒假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放假前各学院要有针对性的加强学生寒假返乡、返校和留宿学校期间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引导学生认真学习学生处发放的《大学生安全知识读本》,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向全体学生发送以防盗、防骗和交通、饮食安全为主题的安全警示信息;认真做好学生特别是2015级学生的假期购票安全教育,以防学生购票过程上当受骗,告诫学生不得违规操作火车票代购事宜;要加强学生网络道德法制教育,增加学生网络守法意识。

    二、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期末考试考风考纪教育工作

    各学院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深入开展以“诚信考试,拒绝作弊”为主题的考风考纪教育活动,通过考前诚信签名和温馨提示、考试违纪作弊事件警示教育、针对性个体谈话教育、发出倡议书、加强考试巡查等途径加强考风考纪教育。要特别加强2015级等低年级学生的校纪校规和考风考纪教育。对于考试作弊的学生,要坚持违纪必究,严肃处理,决不姑息的原则。

各学院对考试违纪作弊学生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教务处印发的考试违纪作弊认定通报下发后3天内,要将考试违纪作弊学生的《处分登记表》和《处理意见告知书》报学生处。

    三、加强对学生宿舍巡查工作

    各学院要组织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等学工力量,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巡查力度,巡查过程中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学生宿舍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严格落实学校学生宿舍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杜绝学生在宿舍内使用电热棒、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存放和使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等危险物品和乱接乱拉电线、网线。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校园稳定和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二)学生晚归、不归和校外住宿检查工作

    重点开展学生晚归、不归和校外住宿检查工作,及时对违纪学生开展批评教育、依规处分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毕业生宿舍的检查与管理,杜绝毕业生晚归、不归和在宿舍内酗酒等违纪现象。

    (三)特殊情况学生的关怀工作

    在巡查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对学习困难、经济困难、心理障碍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予以关心,了解情况,提供帮助。寒假期间务必做好对留校的贫困生“送温暖”活动及留校学生的年夜饭陪伴工作,要让学生切实感受到学校的关怀,激发学生的爱校情怀。

    (四)辅导员值班工作

    各学院应自行安排本学院的教学区域和学生生活区域的值班巡查工作,特别是桂林洋校区的值班老师要履行值班职责,各类突发情况应及时发现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及时汇报,切实保障校园稳定。

    四、认真做好寒假留校学生信息汇总报送和下学期学生返校报到注册和考勤工作。

    (一)按时报送寒假留宿学校学生的信息

    学院须于2016年1月15日前将寒假留宿学校学生名单、留宿学校学生负责人、各时段联系辅导员或副书记安排等情况和《假期留校学生统计汇总表》(见附件一)、《假期留宿学校学生信息表》(见附件二)的纸质版(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并经总支副书记签名)和电子版分别报送学生处管理科赵有生老师处和龙昆南校区、桂林洋校区后勤管理处学生宿舍管理科。并要告知留宿学校学生按学生宿舍管理科规定办理假期留宿手续。

    寒假期间我校桂林洋校区实行封校管理,该校区申请留校的学生须迁到龙昆南校区住宿,学生应先向学院学工办提出留宿申请,再自行或在学院的协助下确定留宿床位。

    (二)扎实做好下学期学生返校报到注册和考勤工作

    1、及时向学生传达学校放假和返校时间

    根据学校校历规定,学生2016年1月24日放假,2016年2月27日下午五时前学生返校报到、注册,2016年2月29日正式上课。各学院放假前要以年级或班级为单位召开会议,向学生传达学校关于本学期放假、下学期返校报到注册和上课的时间安排,要求学生必须按时返校报到、注册和上课。

     2、严格要求,严明纪律,确保学生报到率和上课出勤率

    (1)确保学生返校报到率。2月27日下午5时前,各学院学生的返校报到率须达到应报到学生人数的95%以上(含95%);2月29日正式上课第一天学生的上课出勤率须达到已报到学生人数的98%以上(含98%)。如学生报到率、上课出勤率低于上述要求的,将全校通报批评。

    (2)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无故不按时返校报到注册和无故旷课的学生,各学院一律按学校相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并报学生处或教务处。学生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报到的,一律要在学校规定的返校报到时间前提前一天请假并说明请假理由,经批准后方可延迟返校,否则按旷课论处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报到当天原则上不办理批假手续。请假一律在各学院学工办办理并按规定逐级报批,任课老师和班主任一律不准批假。

    (3)各学院学工办要及时和学院教务办沟通,将各班级学生课程表发放到各班。下学期开始上课后,认真做好课堂考勤,各学院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进行学生上课情况检查,每天公布各班级学生上课出勤情况,保证学生上课出勤率。

    3、2016年2月27日-3月4日每天下午5:30前,各学院务必将当天的《学生返校报到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三)的纸质版(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并经党总支副书记签名)和电子版,报学生处赵有生老师处,以便学生处及时汇总全校学生返校情况并报学校领导。

    以上通知,望各学院遵照执行。

    附件:

          1、假期留宿学校学生人数统计汇总表

          2、假期留宿学校学生信息表

          3、学生返校报到情况统计表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