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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7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2 13:43:36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了使毕业生及时、快捷、有序地办理离校手续,确保毕业生顺利愉快地离校,经我处与有关部门协商,现就做好2017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离校通知单》的发放

    1、时间:5月15日

    2、地点: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3、要求:各学院负责就业工作的辅导员5月15日下午5:00前到龙昆南校区第二办公楼310室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签名领取《离校通知单》。各学院按应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的毕业生人数,组织专人用黑色钢笔填写毕业生相关信息及通知单编号,《离校通知单》须按班级按学号顺序填写并整理。

    二、婚育证明手续办理

    1、办理时间:

    (1)桂林洋校区:5月16日9:00—16:00(午休时间可以办理)

    (2) 龙昆南校区:5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办理地点:桂林洋校区附属医院(桂林洋校区)、龙昆南校区第一办公楼五楼人事处办公室(龙昆南校区)

    3、办理单位:学校人事处

    4、联系人和电话:王丽君老师,电话:65886185

    5、要求:各学院指定一名辅导员负责,以学院为单位到指定地点统一办理。

    三、财务处离校手续办理

    1、办理时间:5月19—29日

    2、办理单位:学校财务处

    3、地点:南校区第一办公楼二楼211房财务处收费科(联系电话:65899254)

    4、要求:

    (1)5月19日下午3:00前,各学院须将已填好的不欠费的毕业生《离校通知单》交到南校区学生处310办公室。《离校通知单》以班级为单位整理。

   (2)学生处汇总全校毕业生《离校通知单》后,于5月19日下午5:30前送到财务处收费科。

   (3)财务处收费科5月28日下午5:30前将不欠费且审查盖章的毕业生《离校通知单》返回学生处310办公室。

   (4)学生处于5月29日将各学院毕业生《离校通知单》发回给各学院学工办。

   (5)各学院及时通知欠费的毕业生尽快到南校区财务处收费科缴清所有欠款。5月20日后才缴清欠款的,学生在5月30日后自行到南校区财务处收费科办理离校手续。5月30日前财务处不受理学生个人办理离校手续。

    四、附属医院离校手续办理

    1、办理时间:6月8—9日

    2、办理单位:学校附属医院

    3、办理地点:龙昆南校区学校附属医院一楼门诊大厅,桂林洋校区学校附属医院门诊部。

    4、要求:

    (1)各学院指定一名辅导员负责,按具体时间安排(见表一)集体办理离校手续,办理前预先电话和附属医院联系了解有关办理要求(联系电话65819481)。

    (2)办理时辅导员亲自领取毕业生体检表。毕业生体检表为档案材料,不得发给毕业生本人,领取体检表时须向医院出具学院证明

 

    表一  学校附属医院离校手续办理安排时间表

 

办理日期

办理时间

办理单位

办理地点

 

 

 

6月8日

 

 

上午

 

 

 

 

 

 

 

8:00—8:45

数学与统计学院

龙昆南校区学校附属医院

8:45—9:30

旅游学院

9:30—10:15

法学院

10:15—10:30

地理学院

10:30—11:00

音乐学院

11:00—11:30

生命科学学院

下午

14:30—15:30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15:30—16:30

初等教育学院

 

 

6月9日

 

 

上午

 

8:00—9:00

文学院

桂林洋校区学校附属医院

9:00—9:10

体育

9:10—10:05

外国语学院

10:05—10:45

信息与科学技术学院

10:45—11:00

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11:00—11:30

美术学院

下午

14:30—15:00

经济与管理学院

15:00—15:20

化学与化工学院

15:20—15:40

教育科学学院

15:40—16:20

马克思主义学院

16:20—16:30

国际教育学院

    五、教务处离校手续办理

    1、办理时间:6月8—9日

    2、办理单位:学校教务处

    3、办理地点:龙昆南校区旧办公楼一楼教务处教材书库,桂林洋校区公共楼一楼教务处书库。

    4、要求:

    (1)各学院指定一名辅导员负责,以学院为单位按指定地点和具体办理时间安排(见表二)集中办理离校手续。

    (2)各学院及时通知毕业生缴清所欠教材费,以便教务处及时办理相关离校手续。因学生原因不能办理的,由学生本人6月10日后自行到龙昆南校区教务处教材书库办理。

 

 

 

    表二    教务处离校手续办理时间安排表

 

办理日期

办理时间

办理单位

办理地点

 

 

 

6月8日

 

 

上午

 

 

 

 

 

 

 

8:00—8:45

初等教育学院

南校区旧办公楼

一楼教务处书库

8:45—9:30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9:30—10:15

生命科学学院

10:15—10:30

音乐学院

10:30—11:00

地理学院

11:00—11:30

法学院

下午

14:30—15:30

旅游学院

15:30—16:30

数学与统计学院

 

 

6月9日

 

 

上午

 

8:00—8:20

国际教育学院

公共楼一楼大厅

8:20—8:50

马克思主义学院

8:50—9:30

教育科学学院

9:30—10:45

化学与化工学院

10:45—11:00

经济与管理学院

11:00—11:30

信息与科学技术学院

下午

14:30—15:00

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15:00—15:20

美术学院

15:20—15:40

外国语学院

15:40—16:20

体育学院

16:20—16:30

文学院

    六、校图书馆离校手续的办理

    1、办理时间:6月8—9日

    2、办理单位:学校图书馆

    3、办理地点:龙昆南校区图书馆一楼大厅,桂林洋校区公共楼一楼大厅。

    4、要求:

    (1)龙昆南校区毕业生在龙昆南校区图书馆办理,桂林洋校区毕业生在桂林洋校区公共楼一楼大厅办理。各学院指派一名辅导员负责,同时每班派一名学生干部现场协助图书馆工作人员。办理前收集好毕业生借阅卡、离校通知单和班级学生名单。

    (2)各学院及时通知每位毕业班学生于6月9日前自行到图书馆提前办理图书资料的退还或丢失、损坏赔偿等手续,以便在规定的时间内快速办理离校手续。因学生个人原因不能办理的,由学生本人13日后自行到龙昆南校区图书馆办理。具体办理时间安排(见表三)。

 

    表三   图书馆离校手续办理时间安排表

 

办理日期

办理时间

办理单位

办理地点

 

 

 

6月8日

 

 

上午

 

 

 

 

 

 

 

8:00—8:20

法学院

龙昆南校区

图书馆一楼大厅

8:20—9:00

地理学院

9:00—10:00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10:00—10:30

初等教育学院

10:30—11:00

数学与统计学院

11:00—11:30

音乐学院

下午

14:30—15:30

生命科学学院

15:30—16:30

旅游学院

 

 

6月9日

 

 

上午

 

8:00—9:00

体育学院

 

 

 

 

 

桂林洋校区

公共楼一楼大厅

 

9:00—9:10

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9:10—10:05

经济与管理学院

10:05—10:45

文学院

10:45—11:15

外国语学院

11:15—11:30

国际教育学院

下午

14:30—15:00

马克思主义学院

15:00—15:20

信息与科学技术学院

15:20—15:40

化学与化工学院

15:40—16:20

美术学院

16:20—16:30

教育科学学院

    七、学生住宿离校手续办理

    1、办理时间:南校区6月10日;桂林洋校区6月10日

    2、办理单位:学校后勤管理处

    3、办理地点:龙昆南校区第一食堂旁边,桂林洋校区学生宿舍区。

    4、要求:各学院及时通知毕业生到学校后勤管理处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办理缴纳超额水电费、家具验收、洗澡卡(洗澡卡交学生宿舍管理科,遗失、损坏的收取工本费10元)等手续。美术学院学生将洗澡卡交给桂林洋办理点的工作人员。

    八、毕业生户口的办理

    1、办理单位:学校保卫处

    2、办理手续:按保卫处已发通知执行。

    九、几点要求

    1、毕业生必须将《离校通知单》、学生证交到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各学院凭已办好离校手续且交回学院学工办的《离校通知单》发放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证明。已办好离校手续的《离校通知单》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集中盖学院公章后送回学生处。

    2、原则上毕业班学生一律办理离校手续离校。各学院要有完整的应毕业的2017届毕业生名册,做好《离校通知单》的发放和回收登记。如学生本人因欠费、学分不够等原因不能办完离校手续的,所在学院要及时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未办好离校手续的《离校通知单》由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保管(同时复印一份交学生处备案),并建立此类学生专门的信息管理库,为此类学生的管理提供完整的信息。

    3、毕业生的学生证由各学院学工办收集并统一办理作废手续。

    4、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是一项十分繁杂的工作,各个单位要及时沟通、相互配合,做到热情服务、耐心周到,保证毕业生及时、快捷、有序地办好离校手续。

以上通知望遵照执行并及时通知到每位毕业生。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处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