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提高学生的文明修养水平,认真做好上课考勤情况的督导工作,现将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课堂纪律督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堂纪律督检工作包括上课前的督察工作和上课时间段的课堂纪律检查工作,本学期第一阶段从第2周开展至第12周。
二、上课前督察工作:
1.龙昆南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前课堂纪律督察工作每周由一个单位负责(详细安排表和要求见附件一),其它教学楼的督察工作由所驻学院安排开展。负责单位要安排一名老师和四名学生干部开展检查、督察工作,重点对学生的着装、携带食物、是否迟到等方面予以督察,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2.桂林洋校区各学院也要按规定的时间段安排学工人员和学生干部在本院教学楼前开展课堂纪律督察工作,政法学院和经管学院协调轮流负责公共楼的课堂纪律督察工作。届时学生处将安排人员检查督察工作情况。
三、上课时间段课堂纪律检查工作:
课堂纪律检查工作由各学院自行安排,重点检查学生是否认真听讲、有无玩手机、吃零食、打瞌睡等影响课堂纪律的行为。督察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要及时予以登记、记录,并保存原始检查材料备查。
四、各学院工作人员在开展工作时要佩戴工作牌和校徽,着装要整洁大方,尽量统一。参与督察的学生干部名单及学生个人督察次数由各学院汇总后报学生处,学生处将给予适当的勤工助学补助。
五、各学院要按照海师学函[2015]43号《关于印发〈海南师范大学“知礼明德、明礼修身”主题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严格落实学生考勤、学工人员查课、学生课堂纪律检查督促、学生课堂纪律信息反馈等工作,并以简报的形式将每周的检查工作汇报至学生处吴鹏老师处(邮箱790843093@qq.com)。
附件:龙昆南校区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田家炳教育书院学生课堂纪律督察工作安排表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处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