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师学生最高荣誉“榕树之星”火热评选中!

时间:2025-02-28浏览:10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完善学生评价体系建设,全面激发优秀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见贤思齐、争做先锋的良好校园文化氛围,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学生成为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经研究决定,我校今年5月举办海南师范大2024年“学生荣誉月”活动,召开学生荣誉盛典表彰大会。本次学生荣誉盛典表彰大会设置学生最高荣誉“榕树之星”荣誉称号,从我校在籍在校学生中进行遴选。

一、参选对象及基本条件

1. 海南师范大学在校本科生、硕博研究生、留学生;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现象发生;

3. 艰苦奋斗、认真学习,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行为品质,学业成绩优良,是我校学子励志学习的榜样;

4. 在学习、生活中有感人至深的事迹,能给人带来心灵震撼。

二、评选流程

1. 宣传动员

广泛运用线上线下各种宣传媒体,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深入到各个班级进行广泛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全校学生对本次活动的意义有足够的了解和认识。在此基础上,鼓励学生们积极发现和挖掘身边优秀的个人或集体。

2. 初评推荐

(1)此次活动采用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候选人推荐。各学院组织审阅候选人材料,并提出初步人选,各学院须推荐2-3名个人或集体,并于3月29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初步人选相关材料报送组委会办公室(学生处)。

(2)材料要求:

推荐候选人须按要求填写《海南师范大学2023年度“榕树之星”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及候选人事迹材料。

事迹材料包括500字左右事迹简介及2000—3000字事迹详细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标题为二号方正小标宋字体,一级标题为三号黑体字,二级标题为三号楷体(GB2312)字,正文为三号仿宋(GB2312)字,行间距为28磅,上下左右边距为3.7、3.5、2.8、2.6厘米。

事迹材料要同时上交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需附个人生活照两张),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邮箱543849328@qq.com;纸质版材料,桂林洋校区各学院报送给王志琦老师,龙昆南校区各学院报送给柯宁老师。报送单位要对候选人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候选人事迹真实可信,无虚假情况。

3. 评定阶段

组委会根据各学院报送的初步人选材料,进行调查、核实,最终评选出不多于10名的“榕树之星”,报学校党政会议审议通过后进行表彰。

学工君期待更多的小海狮能够荣获“榕树之星”荣誉称号,登上海师荣誉盛典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