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和教育厅印发的《海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琼财教[2007]1287号)的相关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和学生工作部(处)审批,现将拟获得2016—2017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名单予于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2017年10月14日。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第二办公楼305室),电话:65880476。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10月10日
各学院: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和教育厅印发的《海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琼财教[2007]1287号)的相关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和学生工作部(处)审批,现将拟获得2016—2017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名单予于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2017年10月14日。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第二办公楼305室),电话:65880476。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