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关于表彰2016级新生军训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0-21浏览次数:3

各学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的有关规定,2016年9月19日—30日,我校2016级新生接受了为期12天的军事训练。军训期间,全体军训教官关爱学生,文明带兵,严格要求,科学施训,取得了良好的训练效果;全体新生辅导员坚守工作岗位,积极深入学生,认真搞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体参训学员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团结协作,刻苦训练,圆满完成了军训任务,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经承训部队、各学院和学校武装部联合评审,学校决定授予龙昆南校区三连(音乐学院)“最美连队”一等奖称号,授予龙昆南校区一连(初等教育学院)“最美连队”二等奖称号,授予龙昆南校区九连(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桂林洋校区三连(外语学院)“最美连队”三等奖称号,授予七连一排(体育学院)等2个排先进队列“一等奖”,授予十连六排(文学院)等7个排先进队列“二等奖”,授予四连一排(数学与统计学院)等14个排先进队列“三等奖”,授予龙昆南校区4栋105 和桂林洋校区1栋1406 等102间宿舍“标兵宿舍”荣誉称号,授予胡徽媛等149名同学“军训标兵”荣誉称号,授予齐殿东等12名同志“军训工作先进教师”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把军训中继承的优良传统和养成的优良作风带到今后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去,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校风、学风的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2016级新生军训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

海南师范大学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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