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人际交往的重要场所,是展示校园文明的重要窗口,是学校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和生活育人的重要阵地。为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宿舍卫生、宿舍文化建设中的引领作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决定开展学生党员宿舍挂牌活动,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学生党员宿舍挂牌活动,把党员身份亮起来,把党员形象树起来,激励和监督学生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落实“三个一”的承诺(即搞好一张床位、净化一间宿舍、带动一个班级),拓展学生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空间,在共建“文明、有序、安全、整洁”的学生宿舍中发挥“一名党员、一面旗帜”“一间党员宿舍、一座先锋堡垒”的引领作用,努力开创大学生党建进学生宿舍的工作新局面,优化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环境。
二、挂牌措施
1、凡是有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党员(含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的宿舍,都在该宿舍门上挂贴“学生党员宿舍”标识,并在学生党员床边张贴明示牌,注明学生党员的基本信息(如:张三,**学院2015级**班预备党员,入党时间:**年**月),真正把学生党员的身份亮起来。
2、“学生党员宿舍”明示牌统一由学生工作部制作,挂牌时由学生工作部牵头组织,相关学院配合。首次挂牌在2016年5月27日前全部完成。
3、学生党员有变化的(如新发展、毕业、调换宿舍等),所在学院学工办要及时对“党员宿舍”明示牌进行动态管理。如“党员宿舍”的加挂或撤销、党员信息的更换等。
三、挂牌要求
1、挂牌后,学生党员应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其它舍员,所在宿舍应在宿舍卫生、宿舍文化建设等方面努力创优。
2、挂牌后,各学生党支部必须于每月第一个星期的星期二下午组织所属学生党员宿舍开展检查评比,检查评比依据《海南师范大学学生文明宿舍评比打分细则》进行。
3、“党员宿舍”在学校、学院所在党支部每月宿舍检查中,一学年内有一次被通报批评的,责令限期整改;二次被通报批评的,所在宿舍党员须在党支部大会上作深刻检讨;三次被通报批评的,所在宿舍党员年度民主评议不能评为“好”;四次以上被通报批评的,所在宿舍成员一般不能获评当年各类评优奖先,预备党员不能按期转正。
中共海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