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教务处关于表彰2015级学生校纪校规知识考试优秀组织单位的通报

时间:2016-01-13浏览:1

各学院:

2015级学生校纪校规知识考试工作已经全部结束,根据学生处、教务处《关于进行2015级学生校纪校规考试的通知》(海师学生[2015]54号)的规定,决定对认真组织考试,学生考试成绩平均分位列前六名的体育学院、政法学院、初等教育学院、美术学院、地理与旅游学院、教育与心理学院等六个学院全校通报表彰,授予“校纪校规知识考试优秀组织单位”称号,并各颁发奖金300元。

特此通知

附件:考试结果统计表

学生处 教务处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