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海师办【2018】100号)文件要求,在学生工作部(处)专业技术评审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经学生工作部(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委员会对申报人材料进行任职资格、教学业绩、科研业绩等审核,在民意测评通过的基础上,评委会确定推荐赵光辉等3人申报副高(或讲师),赵有生等11人认定讲师。现对以上推荐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2018年11月16日—22日。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及时向学生工作部(处)反映。邮箱:821600507@qq.com。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