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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

发布时间:2018-08-29 14:47:02

    中国人大网:为什么加开一次常委会专题审议污染防治议题?

    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机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的工作,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党的十九大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之一,提出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把“美丽”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目标,对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全面部署。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深刻阐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再部署,提出新要求。6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肩负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环境法律制度全面有效实施的光荣使命,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主动作为、积极作为,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栗战书委员长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同时作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是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一个实际行动,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个重要举措。

    中国人大网:此次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有什么亮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机关: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安排,这次执法检查组由栗战书委员长担任组长,王晨、沈跃跃、丁仲礼副委员长、杨振武秘书长和环资委高虎城主任委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委员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共32人组成。5月至6月,执法检查组分为4个小组,栗战书委员长和三位副委员长带队,分别赴河南、内蒙古、山西、陕西、山东、河北、安徽、江苏等8个省区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检查组深入到26个地市,共召开29次座谈会,听取了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汇报,实地查看了107个单位和项目。同时,委托其他23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自查,实现了执法检查全覆盖。期间,执法检查组召开三次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 4个检查组工作情况汇报,讨论执法检查报告稿并听取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意见。此次执法检查有几个突出特点: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检查组所到之处,栗战书委员长和几位副委员长带头宣讲,并号召各方面以实际行动确保党中央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始终坚持“依法”原则,执法检查全过程、各方面都以法律为依据为准绳。三是充分发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敢于动真碰硬,开展随机抽查,深入查找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创新检查方式,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专家学者座谈会,倾听民意、集中民智;把重要的法律条款梳理为调查问卷,推动政府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学法用法普法;同省(区)人大常委会就法律实施情况初步交换意见,上下协力推动法律贯彻实施。

    中国人大网: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污染防治有关决议有什么重要意义?

    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机关:经党中央同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并作出相关决议,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举措的贯彻落实。在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同时,作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充分彰显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坚决依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卫生态环境的坚定信心和坚强决心,也有利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贡献。《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篇,是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法治保障篇,也是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鼓励群众用法律武器保护生态环境的全民动员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