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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文明校园专项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1 19:35:36

 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双创”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文明素养,提升校园文明层次,营造优美育人环境,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海口市“双创”工作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学校决定开展文明校园专项创建工作。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参与文明校园创建的积极性,扎实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双创”工作,进一步提升全体师生文明素养,提升校园文明层次,营造优美育人环境。

    二、总体目标、创建时间和主要内容

    总体目标:

    通过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师生的公民道德和文明修养观念,提高校园文明程度,使校园秩序良好、环境优美,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

    创建时间:

    2016年3月——2017年12月

    主要内容: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学生为中心,加强文明礼仪教育,重点围绕宿舍、教室、食堂、网络、校园卫生等方面开展工作。

     (一)创建文明宿舍

    1.活动目标。以文明、安全、高雅、和谐为标准,创建文明整洁、学风优良、安定有序的学生宿舍。

    2.组织分工。创建文明宿舍工作主体责任单位为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后勤管理处、党委组织部、校团委、校学生会。各学院负责具体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要制定本单位具体的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各学院院长、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分管责任人,辅导员为直接责任人。

    3.工作内容:

    (1)辅导员进学生宿舍。

    各学院要制定辅导员走访学生宿舍方案,每一间学生宿舍均对应一名辅导员老师负责。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遵守公寓管理规定;二是指导文明公寓建设,努力提高文明公寓创建活动的层次和品位;三是与学校其它部门密切配合,科学处理突发性事件,解决学生思想和生活中的问题,有效化解各种矛盾;四是负责学生公寓各类学生团体的管理和指导。

    (2)学生党团工作进学生宿舍。

党委组织部、校团委负责制定具体方案,挂牌建立党员宿舍和校院二级团学骨干学生干部宿舍,每月进行检查并公开检查结果,实名表扬和批评。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团组织引导人、凝聚人的作用,注重发挥学生党员和主要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开展宿舍文明创建活动。

    (3)学生自我管理组织进学生宿舍。

在本学院学生比较集中的学生宿舍楼单独或联合成立“学生宿舍自主管理委员会”,楼管会由楼长和层长组成,设立学习宣传组、生活服务组、文体活动组、安全保卫组等,对公寓卫生、纪律、安全、文化等方面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及时反映学生的要求、意见,协助学校各级管理部门、辅导员、公寓管理员排解学生矛盾与困难,组织开展各项有益的公寓文化活动。

    (4)校园文化活动进学生宿舍。

加强学生公寓的文化设施建设,在学生公寓开辟文化活动场所,大力举办各类以寝室文化、安全防范、人际关系和谐等主题的文明公寓创建活动,积极营造活泼、有序、安全、和谐的学生公寓环境,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文明素养和精神风貌。

    (5)德育考评进学生宿舍。

各学院通过建立健全学生公寓各项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将学生在学生公寓的表现与学生的综合评定、评优、评奖、评困等考评挂钩,作为学生的德育考评、党员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依据之一。

    (6)宣传教育载体进公寓。

要充分利用公寓区内多种宣传教育载体,如网络、板报、宣传橱窗等,结合具体事例,加强纪律、安全、诚信等宣传教育活动,倡导学生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检查评价:

    文明宿舍创建过程将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定期检查,定期抽查和检查工作由学生工作部牵头,后勤管理处配合进行,不定期抽查由纪检监察办公室组织随机进行。

    定期抽查的时间为每月第二个星期二下午,定期检查的时间为第四个星期二下午。第二个星期二下午的定期抽查由学生工作部检查组从各学院随机抽查5间学生宿舍,参照附件一《海南师范大学学生文明宿舍评比打分细则》检查打分,当天汇总得分情况,次日在学校办公系统通报检查结果,实名表扬(批评)单位和责任人,对效果较差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第四个星期二下午的定期检查由学生工作部检查组对各学院依据《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思想政治工作进公寓考评办法》初评报送的文明宿舍(不超过本学院学生宿舍总间数的5%)和不达标宿舍进行复评,最终确定当月的校级文明宿舍和不达标宿舍并予以通报。

    5.奖惩办法:

    定期检查评出的校级“文明宿舍”,依据《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思想政治工作进公寓考评办法》的规定,给予每间宿舍80元的奖励。当年度累计获得校级“文明宿舍”4次以上荣誉称号的,可评为校级“友好宿舍”,给予每间宿舍500元的奖励。不达标宿舍的宿舍成员在学年终综合考评中酌情减分,当学年度不得推优入党或参加党校学习;一学期有两次检查为不达标的宿舍,其成员将被取消该学年度各类评优资格,涉及贫困生的将视情况调整资助方案。

    学生宿舍抽查工作按抽查结果分数(第二个星期二下午的定期抽查得分50%和不定期抽查得分50%相加)分校区由高到低排列,当年度得分连续3次或累计5次排名前2位的学院分别给予3000元的表彰奖励;连续2次或累计3次排名后1位的学院,由组织部、纪检办约谈学院院长、党委书记;当年得分连续3次或累计4次排名后1位的学院,学院院长、党委书记向学校党委做检讨;当年得分连续4次或累计5次排名后1位的学院,按规定追究学院相关领导责任。

    (二)创建文明教室

    1.活动目标。为进一步净化教室卫生,创造优美恬静、文明卫生的学习教书育人环境,严肃课堂纪律,改进课堂秩序,保证教学活动顺利进行。通过教室文明创建活动,规范师生在校园内学习、生活各种场合的言行举止,做到文明适度,文明有礼。

    2.组织分工。文明教室创建工作主体责任单位为后勤管理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各学院负责具体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

    3.工作内容。

    (1)教室的具体管理者和卫生责任人必须尽心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2)进一步营造校园良好的课堂学习氛围,教育引导学生做到:遵守纪律,不迟到早退,不旷课缺席;加强约束,不在课堂进食,不随意走动;关闭手机,不游戏分神,不收听音乐;勤思多记,不瞌睡俯卧,不交头接耳;文明自修,不喧哗嬉闹,不刻划桌椅;清洁环境,不随地吐痰,不扔弃杂物; 言行得体,不衣冠不整,不举止失当。通过推行课堂文明礼仪、“让课桌净起来”、文明课堂大讨论活动,保障良好的课堂秩序。

    4.检查评价。文明教室创建过程将开展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工作由教务处牵头,后勤管理处配合进行。定期检查每月一次,每个学院抽查3间教室,对各学院班级课中或课后教室卫生、上课玩手机和睡觉等不文明现象进行现场抽查拍照,对效果较差的学院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三)创建卫生文明校园

    1.活动目标

    以文明、整洁、和谐为标准,创建秩序良好、卫生整洁、环境优雅的文明校园。

    2.组织分工

    创建卫生文明校园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为后勤管理处。机关、教辅单位、各学院按照“网格化”卫生管理责任区域(包括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等),负责具体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工作任务和责任。机关、教辅单位的一把手、学院院长及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3.工作内容

    (1)划分“校园文明卫生责任区”。由后勤管理处牵头,会同学校爱卫会,将校园按区域分配给各学院,在后勤管理处负责日常校园卫生工作的基础上,由各学院专门管护本区域文明卫生。

    (2)加强校园卫生管理。办公室、会议室及其他室内公共场所,做到地面清洁、门窗明亮、物品摆放整齐;卫生间无明显异味,地面干净整洁。室外地面、绿化带环境卫生整洁,无卫生死角,校园内无吸烟,无乱丢、乱写、乱贴、乱画等行为。

    (3)加强校园车辆停放管理。保卫处负责划定合理规范的各类停车位,确保各类车辆停放有序、美观。对于违规停放的车辆所有人(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具体的处罚标准由保卫处根据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制定。

    (4)成立“校园文明志愿者纠察队”。各学院具体负责招募青年志愿者校园文明纠察队,加强对本卫生区域内的不文明现象的督导和纠察,培养青年大学生文明向上的行为举止。

  1. 检查评价

    文明校园创建中将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由后勤管理处组织进行;不定期检查由纪检监察办公室组织进行。具体的检查评分标准见附件二。

    定期检查时间为每月第三个星期二下午,不定期检查时间由纪检办自行安排。两校区同时进行全面检查,当天汇总得分情况,次日在学校办公系统通报检查结果,实名表扬(批评)单位和责任人,对效果较差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5.奖惩办法

    分别按机关、教辅单位和学院,对卫生责任区进行打分(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得分相加),分校区由高到低排名。当年连续2次或累计3次排名前2位的单位,授予“校园卫生管理工作三等奖”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励1000元;当年连续3次或累计4次排名前2位的单位,授予“校园卫生管理工作二等奖”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励1500元;当年连续4次或累计5次排名前2位的单位,授予“校园卫生管理工作一等奖”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励2000元。

    当年度得分连续2次或累计3次排名后1位的单位,由组织部、纪检办约谈单位第一责任人;当年得分连续3次或累计4次排名后1位的单位第一责任人向学校党委做检讨;当年得分连续4次或累计5次排名后1位的单位,按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创建文明食堂

    1.活动目标

    以文明、卫生、安全为标准,创建就餐秩序良好、就餐环境文明、餐饮文化优雅、食品质量安全的文明食堂。

    2.组织分工

    创建文明食堂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为校团委、后勤管理处、校学生会。校团委负责建立专门的志愿者队伍,引导督促食堂文明行为。后勤管理处积极进行文明食堂的软硬件环境建设,严把食材质量关,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为文明食堂提供基础条件,并大力配合和支持志愿者工作。

    3.工作内容

    (1)引导食堂就餐行为文明。校团委、校学生会在食堂开展“光盘”、“送盘”、评选“最美阿姨”等活动,制定文明食堂的师生行为规范,引导文明就餐习惯。定期对志愿者工作进行检查和评比,建立志愿者工作长效机制。

    (2)规范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后勤管理处对食堂及从业人员实施严格监督,确保“三证齐全”。明确食堂责任分工,严把进货质量;保持操作间和仓库整洁卫生。制定食堂服务标准,提高食堂服务质量。

    4.检查评价

    食堂文明创建中将开展常态化检查,校团委负责监督检查志愿者的工作履行情况,后勤管理处在日常管理的基础上,设立食堂服务质量监督举报渠道(电话、邮箱、网站、留言簿等),接受师生监督举报。

    5.奖惩办法

    校团委负责食堂文明志愿者工作的监督考核。对于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给予适当奖励,对于表现较差的志愿者给予批评教育。

    后勤管理处负责食堂文明卫生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被举报且经查属实的违反文明安全卫生规定的责任人,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积极举报且经查属实的举报人给予适当奖励。

    (五)创建网络文明

    1.活动目标。倡导和鼓励全体师生绿色上网、文明上网、健康上网、安全上网;倡导网络文明新风,使用网络文明语言,自觉抵制各种虚假、暴力等消极内容;倡导线上线下学习,不断提升网络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争做网络文明使者,营造文明、健康的校园网络环境,创建网络文明新气象。

    2.组织分工。网络文明创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为校园网络中心、党委宣传部。各学院负责具体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

    3.工作内容。

    (1)及时维护更新学校各级网站信息,设计优化校园首页,倡导实施和遵守《文明上网自律公约》,加大网络文明和网络安全宣传力度,创新宣传载体、手段和方法。

    (2)学校党政办会同校园网络中心对学校各级网站的内容更新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3)各学院要加强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志愿者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活动。

    (4)通过推行“文明网络公约”、“我的地盘看我的”最受欢迎的博客评选等学生网络文明建设活动,教育引导学生做到:知荣明耻,不消极颓废,不德行失范;明礼诚信,不造谣诽谤,不恶作恶搞;言词文明,不低级庸俗,不攻击诘责;自主创新,不侵权抄袭,不剽窃他人。进一步规范学生网络行为,净化学生网络阵地,引导学生健康、文明上网,真正让网络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创建和谐、规范的校园网络环境,深入有效地推进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党政办公室(“双创”办公室、督查督导办公室)负责专项创建工作的总体协调及创建工作各项任务的督查,推动创建工作落地落实。

    (二)党委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创建工作的氛围营造和文明教育、创建工作典型经验的总结与推广,并上升为学校制度性要求,负责制定文明单位评审方案。

    (三)创建工作主体责任单位要根据责任分工,层层分解任务,明确具体目标、具体内容和具体要求,制定详细方案,落实具体措施,形成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考核有力的工作机制,逐项抓细抓好抓落实。

    (四)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对具体创建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并依据结果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问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学校将把各单位参与创建、落实创建任务的情况作为各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评,落实奖惩。

    (五)立足基层,注重实效。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与引导,通过切实有效的形式、措施调动各班级、各宿舍的积极性,将各项文明行为规范教育活动的内容渗透融入到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使活动主题、活动效果得到最充分的体现。

    (六)关爱学生,关注成长。各学院要把主题教育活动与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辅导员要定期深入课堂、宿舍了解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主动关心学生,增进与学生的沟通交流,及时解决学生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充分调动学生参与建设校园文明主题教育活动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积极性。

    附件:

           1.海南师范大学学生文明宿舍评比打分细则

           2:海南师范大学环境卫生检查评分表、教室卫生检查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