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5级学生校纪校规知识考试工作已经全部结束,根据学生处、教务处《关于进行2015级学生校纪校规考试的通知》(海师学生[2015]54号)的规定,决定对认真组织考试,学生考试成绩平均分位列前六名的体育学院、政法学院、初等教育学院、美术学院、地理与旅游学院、教育与心理学院等六个学院全校通报表彰,授予“校纪校规知识考试优秀组织单位”称号,并各颁发奖金300元。
特此通知
附件:考试结果统计表
学生处 教务处
2016年1月8日
发布时间:2016-01-13 14:34:21
各学院:
2015级学生校纪校规知识考试工作已经全部结束,根据学生处、教务处《关于进行2015级学生校纪校规考试的通知》(海师学生[2015]54号)的规定,决定对认真组织考试,学生考试成绩平均分位列前六名的体育学院、政法学院、初等教育学院、美术学院、地理与旅游学院、教育与心理学院等六个学院全校通报表彰,授予“校纪校规知识考试优秀组织单位”称号,并各颁发奖金300元。
特此通知
附件:考试结果统计表
学生处 教务处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