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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武装部部长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0-12-16 14:49:00

    1.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规定,领导并主持人民武装部工作。
    2.负责人民武装部工作计划、总结,规划和规章制度的审定。
    3.检查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执行情况,及时向学校党委、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工作,当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
    4.了解和掌握本部门工作与全局有关的情况和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5. 根据学校发展总体规划精神,负责制定本部门的长远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以及有关的规章制度。
    6.加强与承训部队的合作,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加强与省军区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琼山区人民武装部和各高校人民武装部的联系和合作。
    7.审核、管理人民武装部经费的开支。
    8.完成校领导、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